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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7年利用台资位居大陆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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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闽台经贸合作不断推进,福建利用台资规模位居大陆各省(区、市)第二位,仅次于江苏。台资大项目呈现增资扩产步伐加快、投资结构不断优化的发展趋势。

  福建积极创造条件与台湾百大企业对接,促进双方在石化、信息产业、医疗、生技、小型农机、精密机械制造等领域合作。

  2017年福建新批台资项目1051个(含第三地转投),合同台资36.4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20%,实际到资18.6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20%以上。商务部核准福建在台直接投资项目11个(增资7个),核准对台投资额313.4万美元。

  其中,2017年福建新批农业台资项目42个,合同利用台资1.2亿美元,实际到资8500万美元,农业利用台资数量和规模继续保持大陆各省市第一位。

  闽台金融合作持续领先。台湾统一证券集团成为台湾首家经核准赴大陆参股投资闽台合资设立的金圆统一证券公司券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与台新银行签订合作协议,首次约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作为双方合作的仲裁服务机构。

  2017年闽台贸易总额77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3%,增幅创下近5年新高,贸易规模仅次于广东、江苏和上海,位居大陆各省市第四位。

  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开放不断扩大。福建在金融、增值电信、医疗、旅游、电子商务50多个服务贸易领域率先对台开放。2017年自贸试验区内新增台资企业数、合同台资分别占全省同期45.6%70.4%

  福建省委常委周联清表示,未来要重点在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石化三大主导产业领域打造闽台经贸合作升级版。要加快先行先试,在实施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方面率先突破,让更多台湾人才和人力资源来闽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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